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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70年满期后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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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资讯 发表于 2020-11-5 14: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产证“形同虚设”?
房产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大红本本,包括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根据国家工作要求,从2015年3月开始进行不动产登记以来,新不动产证已经替代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就是“二证合一”,到 2017年5月全面停止了房产证颁发,新出的证均叫不动产证。当然,并没有强制要求对持有的老房产证进行更换,新旧证效力仍然一样。

其实,不管是原来的老房产证,还是新的不动产证,均是购房者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证件。但需要明确的是,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仅是约束登记机关行为,起根本作用的还是登记簿。所以,如果我们在领证时,一定要检查产证上的内容与登记薄上的内容是否一致,若有差别,有权要求登记机关及时恢复。

虽然已进入不动产证时代,但新的房产持有凭证仍旧在不断变化更新。如2018年9月中旬,从广西南宁开出了全国首张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效力相同,仅过了两个月,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凭证在湖南娄底发出,可通过电子凭证了解到房屋的登记信息、抵押查封状态、查看房屋周围的环境,甚至能看到房子的真实价格的变化。到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或者正在加入到不动产证电子化行列,从这个角度说,重要的不是房产证本身,同时,技术也赋予了更多内容,不动产证也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

房屋满70年后该归谁?
首先要说明一个概念,根据物权法的解释,房子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根本就没有年限一说,属于永久的。但我们大家讨论所谓的房屋70年期,指的是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因为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那么,当满期后该如如何办?

先来看看这个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计算的呢?它是从开发商买地的当天算起,千万不要误认为是你拿到房子的那天开始算,举例:某开发商在2018年9月30日取得了A地块的房地产开发权,这个时间就是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时间,到2088年9月29日到期。该开发商正好建设了2年且竣工验收,于2020年9月30日将房子交付给购房者,1个月后,购房者拿到不动产证,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68年不到。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权一定是低于70年的。其实,我们大多房子的土地使用时间是远低于上述举例的,比如,开发商分批开发,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等等,一个楼盘可能前后需要大几年,甚至上十年才能开发完,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将缩水更多,此外,我们大量的二手房,经过几次转手后,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就只有40-50年了。由此也可以看出,如果你买房时比较在意土地使用年限,从所在城市房产部门官网上可查询到。

大家关心的土地使用权满70年后如何处理?在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民法典》中的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由此可见,“自动续期”四个字给我们所有人吃了定心丸,房子是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也自动续期,所以,即便满70年,房子将完完整整归属于房主。除此之外,关于续期费用,在民法典中并未具体明确,但从此前的国家《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城市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可知:期限届满前一年提出申请,续期费用原则按照“最低不低于15.6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五位数”。很明显,续期一种可能是免费,即使有费用,也会相对较少。

房产证上到底该不该加子女名字?
关于房产证要不要加子女名字,网上有关的文章很多,要么说加名字好,要么说加名字不好。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需求来定,或者说你更看重什么?下面我们简单来说一说,可对号选择。

如果你更在意这3个方面,可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1.担心子女婚姻不稳固,怕房产被另一方分走。由于按照婚姻法的最新规定,父母买的房产,加上子女的名字就属于婚前财产,即便以后婚姻有变,房产也不会被分割走;2.想省过户费用,因为无论是买卖、赠与,还是买卖过户,都需要产生数额不等的税费,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后,这些流程和费用基本上就省去了;3.给子女起码的居住保障。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自己可能因生意失败破产,也有可能遇到重大变故,若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即便所有的东西都用于抵债,有子女名字的房子是不能用于偿债的,且可以让子女继续居住。

若家庭有这两种打算,那就尽量不要乱加子女名字:1.在未来一段时间有处置房产的计划。因为根据现有规定,子女未满18周岁,卖房子受到限制,只有因子女教育、留学以及重大疾病等事关孩子切身利益的时候才能卖;2.子女成年后想买房置业,目前,很多城市都有限购政策,父母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子女再买房就算二套房,税费和首付比例都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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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5 14:53:1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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