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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力推进租购同权!现在入手公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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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资讯 发表于 2017-8-22 03: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大力推进租购同权!现在是不是入手公寓好时机?
今年3·30新政之后,广州的公寓成交大跌(具体可戳文章:如果公寓开始大幅度降价了,你会考虑入手吗?),不过上月广州印发《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文件,其中提及允许“商改住”,而且按规定改造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在这种国家大力推进“租购同权”的背景下,不少朋友也问:现在是不是入手公寓的好时机?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有关“商改住”的表述: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验收。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市国土规划委、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委、环保局,广州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公司配合)



以下是为大家梳理了“商改住”的细则内容:
1、改造仅限于一手的商服类公寓;
2、一旦改造后,该一手楼的商服类租赁住房不可以再出售,以后只能在租赁市场流通;
3、二手的商服类目前不可以改造成为租赁住房的;

4、如果可以将这些公寓统一出租经营管理,由于水电和住宅类一致,相信在租赁市场也是颇受欢迎的;

5、对于普通市民,如果你自己有租赁需求也可以租用此类公寓。如果期望自己买下来出租,暂时政策则不是最佳机会;

目前的政策,个人不能购买一手公寓,只能购买在市场上流通的二手公寓,所以这个政策对于普通个人来说,算不上是利好。

不过目前也有不少开发商代购房者注册公司,用法人的名义来购买公寓,不过大源老师提醒:用法人的名义购买公寓,以后也只能转手给法人,这样的税费并不低!

一个真实的案例:售价180万的公寓,缴税高达80万!原因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如果那套公司间交易的公寓,当初80万买入,以180万售出,增值100万,那么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大概需要:100*50%=50万,如果增值额更大的话,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会更高了。

不过土地增值税这部分的比例可以用折旧(每年可折旧登记价的5%)、装修成本冲抵(装修费最高不超过登记价20%)、物业费成本冲抵,所以要具体交易的时候才能核算确切的土地增值税额。

除了土地增值税,公司交易公寓,还有其他税项:


如果是个人购买二手商务类物业,要交的税也同样不少:



所以,各位要以公司名义来购买公寓,确实要三思。

2017-8-22 03:08: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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