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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管理又加强了,买房要凭"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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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资讯 发表于 2021-7-30 10: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买房要凭“房票”,正在成为现实!

7月28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公告,对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进行征求意见。

武汉房屋管理又加强了,买房要凭"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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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在武汉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符合条件才能领到购房的“房票”,有效期60天。

意见稿称,想在武汉限购区买商品房的人,要在先申请购房资格,提交购房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获得资格认定反馈后,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认定结果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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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你要买房,先要有“资格”,也就是拿到“房票”,而且这个“房票”的有限期只有60天。

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新建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备案完成后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验证意向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并进行购房登记,最终购房登记名单应于销售前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无房家庭优先选房登记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购房登记完成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即时锁定,锁定期间不得再次进行购房登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未取得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其销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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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一张房票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不能再去别的楼盘登记,等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

也就是,一票一盘,买定离手。

是不是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对,凭票买东西的年代。

意见稿还明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业人员,一旦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购房资格,将记入信用档案、罚款、被拉入行业“黑名单”。购房者也将面临处罚,不仅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无论政策怎么严密,总归有铤而走险的人,违法违规自然要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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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确有好处,购房者资格不过关自然拿不到“房票”,也就不像以前被销售或中介说“先交钱认购再想办法”,结果房买不成,退款也上难上加难。

而且过往,购房者可以到处登记认购,重复登记认购,给人一种轰抢景象,造成人为的楼市虚热,进而影响市场秩序。

更重要的是,打击炒房客。对于一二手价格倒挂的项目,有“房票”才能登记买房,而且同一时间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这样就避免了市场存在的炒作多项目重复登记打新现象。

意见稿同时指出,各区房管部门应按照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在购房登记、开盘销售、网签备案等环节,按一定比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这样一来,房管部门也就提前知晓交易具体情况,你这个盘有多少有“房票”的购房者进行了登记,遇到异常情况即可提前介入。

事实上,这个政策并非新政。

今年5月,武汉就出台《关于在东湖高新(600133)区首次开展商品住房项目集中销售的指导意见》文件,表明位于武汉光谷7个楼盘的1000多套商品住房,将于5月29日集中开盘销售,目前正在受理意向购房人登记,并且规定了同一购房资格不得在不同项目办理意向登记。

也是因为该区域炒房客开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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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区域内集中销售的开发企业,于5月21前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并于当日统一公告意向登记地点、时间、规模等信息。接受意向登记时,开发商需通过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录入意向购房人购房资格,无购房资格的不得受理登记,同一购房资格不得在不同项目办理意向登记。原则上,各楼盘意向登记规模不超过可售房源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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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此次意见稿,更多是对之前政策的补充,或者是补漏。

不仅如此,在上海、海宁等地已经实施类似政策。如今年3月、4月,上海市先后2次以集中批量供应方式,推出2万多套房源。认筹规则主要是:同一认购时段内,购房者认购某一个楼盘的,则其他楼盘不接受认购。

同一区域的项目同一天集中开盘,一张房票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登记,那么释放的信号就是:供应相对充足,选房不用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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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30 10:54:5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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