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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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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资讯 发表于 2022-5-9 15: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深圳罗湖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深圳罗湖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深圳罗湖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深圳罗湖区旧改-拆迁补偿比例(“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一、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名称: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改项目
项目性质:棚户区改造
项目位置:木棉岭片区、布心片区和玉龙片区
签约时间:2016年-2017年

二、项目现状物业类型及相关拆赔信息

1、【产权置换】

1) 现状物业类型为住宅:
(1)已取得非商品性质(绿本)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宅,以房地产权利证书为产权调换基本单位。被征收人为非原村民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50㎡的部分按照证载建筑面积1:1给予产权调换,超出部分给予货币补偿;
(2)非商品性质住宅(绿本)采用产权调换的,其所调换房屋的产权仍受相应限制。符合相关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补交规定差价后转为商品性质。

2)现状物业类型为商铺:
(1)商品性质(红本)住宅的房地产权利证书、登记簿有记载套内面积的,按证载套内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
(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登记簿没有记载套内面积或者记载不明的,按证载建筑面积1:1.18予以产权调换。

2、【货币补偿】
1)现状物业类型为住宅:
(1)非商品性质房屋(绿本)的补偿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或市房屋征收部门发布的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确定,以价高者为准。采用市房屋征收部门发布的房屋补偿基准价格确定补偿金额的,应扣减10%公告基准地价;
(2)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上的未完工建筑,按照重置价(不超过2,200元/㎡,以实际评估为准)给予货币补偿,其所占用的原农村集体土地,按照棚改补偿标准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2)现状物业类型为商铺:
对商品性质房屋(红本)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备注:
(1)原村民未开发建设的住宅用地,以“有证落地”为前提,每宗住宅用地以证载用地面积为基数,容积率按照4.8核定,以最高不超过建筑面积480㎡的标准,按照100%现行住宅用地公告基准地价予以货币补偿;
(2)对于证载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的,以480㎡×现行住宅用地公告基准地价测算货币补偿价值;
(3)对于证载用地面积小于100㎡的,以证载用地面积×容积率4.8×现行住宅用地公告基准地价测算货币补偿价值。

3、【装修补偿】
1)被补偿人对住宅(含擅改经营性用途的住宅〉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800元/㎡标准进行协商补偿有异议的,可填写评估申请书,申请按照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
2)棚改补偿标准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无论是否高于800元/㎡, 都要适用评估价格计算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4、【过渡期租金】
1)采用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2)采用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问题。过渡期临时安置费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计算临时安置费;
备注:支付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期限为自搬迁之日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本次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尚未建成,过渡期限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搬迁之日起按照36个月计算;住宅类房屋另外再加3个月装修期临时安置费。

5、【搬迁补偿】
1)房屋搬迁费用按房屋本体建筑面积40元/㎡标准给予搬迁费,商业用途房屋搬迁费用按房屋本体建筑面积60元标准给予搬迁费;
2)搬迁住宅,以期房产权调换或者实施主体认可需要二次搬迁的,参照搬迁费用标准的,第一次搬迁费的计算基数为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第二次搬迁费的计算基数为被搬迁房屋产权调换部分的建筑面积。

6、【面积差异补偿】
1)交付被补偿人的安置房面积小于协议约定安置面积且对未予安置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建筑面积54000元/㎡的价格标准对被补偿人进行货币补偿;
2)交付被补偿人的安置房面积大于协议约定安置面积且对安置房建筑面积不超出协议约定安置建筑面积5㎡(含5㎡)的部分,由被补偿人按建筑面积15000元/㎡的价格标准购买;对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协议约定安置建筑面积5㎡的部分,由被补偿人按建筑面积54000元/㎡的价格标准购买;
3)对已取得商品性质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住宅,按被搬迁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的,应先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面积差的核算,再按照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平均比例进行换算成建筑面积差,然后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安置房结差。

7、【按期签约奖励】
在规定的签约期内,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按合同约定期限腾房、交付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5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奖励。


8、【果树补偿/观花灌木补偿】
对房屋以外的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等货币补偿的金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重置价评估确定。


9、【其他】
1)对实际经营者给予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1)能提供与征收决定发布日期间隔3个月以上时间有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住宅房屋,按市场租金标准给予6个月的一次性租赁经营损失补偿。无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住宅房屋,不给予租赁经营损失补偿;
(2)征收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6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补偿。
2022-5-9 15:49: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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